到2015年,形成1~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5月5日,商务部正式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该规划纲要提出了药品流通行业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纲要》已列入商务部拟制订发布的国内贸易“十二五”规划的专题规划,是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调整优化行业结构和布局,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方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配合医改的实施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规划纲要》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的总体要求,在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下制定的。其基本原则是:加强政府政策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强化现代科学技术和新型管理方式应用。贯穿《规划纲要》的主线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同时,《规划纲要》明确了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即经过五年努力,要形成网络布局合理、组织化程度显著提升、流通效率不断提高、营销模式不断创新、骨干企业竞争力增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城乡居民用药安全便利以及满足公共卫生需要的药品流通体系。
为实现药品流通行业总体及具体发展目标,《规划纲要》还提出了8大任务及5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