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日讯(见习记者 彭彦伟) 日照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近日查处一批劣质中药饮片,总交易金额达11万余元,劣质药品已被扣押,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0年9月份,有市民给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打电话,举报在东港区涛雒镇一药店内卖给病人的中药是劣质饮片。
接到举报后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人员来到该药店内,“我们去的时候有的中药饮片已被磨成粉末。”稽查大队主任任向峰说。经过检查,发现该药店内的中药饮片都是“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批号,无产地,“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以劣药论处。”任向峰说。
经过询问,该药店老板承认药店内的中药饮片都是“三无”劣质药品,是从安徽亳州王某手里买的,“当时我们从该药店里找出了十多张平时交易的单据。”任向峰说。根据单据显示,总交易金额达11万余元,从2010年4月份开始,该药店就已经销售劣质中药饮片。
为了抓住当事人王某,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决定继续监视该药店,等待王某出现。2011年4月22日,王某来到涛雒镇的药店内,“当时我们去的时候王某已经不在药店了,但是由于当时药店老板不在,所以约王某下午来药店取钱。”任向峰说。
22日下午,王某再次出现,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将诊所非法购买的药品和王某案发携带的价值2万余元的劣药依法进行扣押。调查过程中,王某声称是给别人打工,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直到现在他也没拿出相关证据来。”任向峰说。
经过调查,王某销售的药品除了销往涛雒外,还销往开发区一药店,“目前我们就查到了两个药店,所有劣质药品都已被扣押。”任向峰说,“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