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鲜榨果汁呼唤标准
来源:-    浏览:1086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现如今,许多餐饮提供单位为了满足消费者对纯天然果汁饮料的需求,纷纷在其经营场所提供“鲜榨果汁”服务。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个别餐饮提供单位在调配、还原的果汁饮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剂,制作所谓的“鲜榨果汁”进行销售,而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立即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鲜榨果汁的称法本身就存在问题,“现”与“鲜”不能混为一谈;还有人认为,餐饮提供单位制作的鲜榨果汁没有相应技术操作标准,用来榨汁的果蔬及其制作过程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而笔者认为,由于目前我国对鲜榨果汁的监管存在盲区,相关监管部门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制订果汁现场加工质量标准,规范酒店、宾馆等餐饮食品提供单位制作鲜榨果汁的技术性规范要求,从而让餐饮提供单位鲜榨出可以让消费者安全饮用的果汁。

  那么在果汁现场加工质量标准(或者说操作规程)尚未出台之前,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餐饮提供单位该采取哪些措施,尽可能地确保消费者饮用果汁安全?笔者认为,就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加强对鲜榨果汁餐饮食品提供单位行政许可的管理,要求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取得该资格后,还必须规范果汁制作加工操作规程,承诺不将浓缩果汁调配产品作为鲜榨果汁进行销售,并严格监管餐饮提供单位在制作鲜榨果汁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范围及操作规程等。

  另一方面,要加大抽查检测力度。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现场加工制作果汁制定专门的卫生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参照《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有关规定,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包括菌落总数、防腐剂、色素等必检项目的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告知餐饮食品提供单位第一责任人,促使其诚信经营,从而确保百姓饮食安全。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