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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家药店可回收过期药
来源:-    浏览:566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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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郑旭光)将过期药品送到指定回收点,可获赠小礼品。昨天,记者从平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平潭在全县范围内指定12家药店,回收过期药品。

据介绍,这12家药店设置有“过期药品回收箱”,送交过期药品的市民,均将获赠小礼品风油精等常备的外用药。

此外,平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未列入定点单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回收过期失效药品。

12个药品回收点

福音医药商店、城关岚健医药商店、城关福兴药店、城关民信医药商店、福建同济堂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潭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潭)第三十六分店、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潭)第十六分店、屿头鹤龄药店、中楼乡同源医药商店、敖东龙康医药商店、城关春大药房、惠好连锁平潭分店。

作者:郑旭光

(本文来源:东南快报)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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