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新版药品广告审查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2月2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9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今年1~6月,该局对全国113家平面媒体(报纸、杂志)发布的1608份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1576份均为违法发布,违法率高达98%.据悉,在这些违法的医疗器械广告中,68%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另外3成广告则是篡改了审批许可发布的内容,将辅助治疗功能宣传为治疗功能,同时利用绝对化语言或“广告托”肆意吹嘘产品功效。   9月26日,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督司信息广告处副处长单宝杰称,遏止违法广告的泛滥,不仅需要药监部门与工商部门通力配合,更需要相关广告法规及时更新完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才能自律其行为,提高诚信度。据介绍,我国现行药械及保健食品广告法律法规绝大多数是1995年前后出台实施的,已不能适应市场现状,工商部门的监管难突出表现在现行法规缺失罚则或处罚很轻,无力遏止违法广告。   国家药监局广告审查办公室副主任蓝煜透露,今年年内,新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有望出炉,替代现行的1995年版相关法规,药品广告审批关口将更严格。   同时,国家药监局计划与工商部门合力推出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警示制度。另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已着手调研修改现行《广告法》(1994年版),加大处罚力度,增加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的违法成本。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