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卫生部规范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
来源:-    浏览:815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0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4月1日讯 日前,卫生部发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强调,要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以及安全有效利用。
 
  《管理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管理办法》强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能够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学装备,用于医疗活动的,应当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纳入国家规定管理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应当具备配置许可证。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