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在基层全面推开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面推开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但补偿机制能到位吗?基本药物够解基本问题吗?基本药物能否可及?这些关于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敏感话题,一时为代表、委员们所热议。
基本药物要与基本医疗相适应
“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0%左右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这是我们已看到的成效。但品种太少,不能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陕西协同生殖医学研究所所长董协良委员说。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龚建明委员说,目前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品一般有500多种,但现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仅307种,其中用于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药品不到290种,加上市级增补目录,也不到380种。他认为,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偏少导致有些乡镇中心卫生院相关诊疗业务无法开展,使患者被迫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既制约了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发展,又加重了基层患者的
医药费用负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医院风湿免疫科名誉主任滕玉芬委员告诉记者,目前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人数众多,而甲氨蝶呤作为首选治疗药物价格低廉,效果肯定,但该药却没有列入基本药物目录。
针对基本药物目录增补问题,农工党中央专门提出建议,基本药物品种应该与基本医疗服务相配套,特别是要在明确基本医疗服务包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健康需求和相对成本效益综合考虑。
补偿机制改革要加快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不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亏损严重,这是否会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力度?这是很多代表、委员的担忧。
一位委员说,他所在的省曾对基层做过一个调查,发现一个50万人口的县,算上新农合的筹资、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再加上基本药物制度的零差率补偿,一年大概需要县财政掏1400万元。而对于不少县来说,每年的新增财政也就两三千万元,是名副其实的“吃饭财政”,1000多万元的投入他们很难负担得起。
这位委员说,表面上看来,基本药物制度只是一项单纯的药物政策,但它引发的连锁反应直接触及“以药养医”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要推行这项制度,需要先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绩效考核及乡镇卫生院债务等问题。“有一个省,每家卫生院都有100万元左右债务。只有综合解决了这些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才不会被压垮,基本药物制度也才能实实在在地落地。”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简少玉提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需在政府承担起相应责任的同时,探索医保补偿、药事服务费补偿、奖励补偿等多种补偿形式。适当提高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从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对症下药治药企群体焦虑
来自药企的人大代表们在敏感捕捉到政策信号的同时,对基本药物价格似乎表现出了群体焦虑。
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代表说,从目前已完成的安徽省基药
招标和正在进行的四川省、山东省基药招标看,经济技术标门槛偏低,即通过技术标的
企业数量很多,有些品种通过技术标的企业高达上百家,并未真正区分出企业的技术实力和质量水平,实际上已经失去了设置技术标的意义。
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代表认为,现在的基本药物招标中唯低价是取的倾向直接导致了不正常的“药价虚低”。事实上,“药价虚低”比药价虚高更危险,因为它在造成药品长期发展不可持续、影响基本药物供应的同时,还隐藏着更大的质量安全风险。以头孢曲松在安徽和山东两个省的招标结果为例,安徽中标价是1.25元,山东中标价1.22元,这是成品药的价格。而原料药的价格就已经在每公斤1000元上下,正常分装一瓶是1.1克,就是1.1元,瓶子8分钱、丁基胶塞0.13元,其余的纸盒、标签全都不算,最低成本就已经超过了1.2元,按照中标价怎么可能做得下来,又怎么能够保证供应?他认为,就药品而言,安全是第一位的,有效是第二位的。如果招标变成了一味的压价,只是让价格最低的品种进入,这对公众和制药行业来说,都不是最理性的选择。
李振江代表建议,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双信封制”,提高技术标门槛,综合考虑质量和价格两方面因素,真正体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避免恶意价格竞争,使基本药物的生产真正向优势大企业倾斜,以提高基本药物的产品质量,实现基药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保证
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也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王丹 孙梦 刘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