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寿县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发挥其定点作用,根据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年审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该县从今年二月下旬到三月底对全县25个乡镇9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该县人社局采取自查上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此次年审。现场检查分三组进行,三月初开始,三月底结束。
本次年审重点检查:1、2009年度至2010年度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人次、金额、药品明细(分个人账户刷卡支付、慢性重症刷卡购药情况、参保城镇居民刷卡购药情况),两个年度药店药品经营购、销、存台帐及金额;2、经营药品质量情况,有无假冒伪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等行为;3、药品价格情况,有无超物价部门规定价格售药及参保人员购药药品价格较非参保人员价高情况发生;4、有无以药易药、以物易药情况发生或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变现服务情况发生;5、有无大处方情况发生,有无虚假发票套取医保基金情况发生;6、取得定点资格后,药店是否经营保健品、洗化用品等日常用品,是否设有专柜等情况;7、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陆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