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镇江推行药品流通分级监管责任制
来源:-    浏览:832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0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已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为加强新体制下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近日,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推行药品流通分级监管责任制。责任制包含《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责任制》、《GSP认证分级责任制》、《重大事项双向报告制》等,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日常监管、GSP认证及药品流通安全事故应急等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突出了“属地监管”、“市级监督指导”和“上下联动”的原则。强调企业责任,如: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落实药品经营企业安全的主体责任,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30日内申请GSP认证等。此外,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对在药品日常监管、GSP认证及药品经营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