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根据国家药监局通知,我省医疗机构将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逐步撤出市场。通知要求在今年7月31日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逐步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并收回已上市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撤市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协助医生和患者减量停药,采取适宜的替代治疗措施。右丙氧芬为阿片类镇痛药,长期使用该药的患者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停药反应,应逐渐减量停药,并采取适宜的替代治疗措施。据了解,近期监测和研究数据表明,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存在严重的心脏毒副作用,且过量服用可危及生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品种国内外监测和研究资料进行评价和论证后,认为该药品在我国使用的风险大于效益。
目前我国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有3家,分别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东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