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丽珠集团子公司行贿遭罚 被禁入上海市场
来源:-    浏览:1032   更新时间:2011年02月1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包括丽珠集团子公司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家药械生产企业近日因行贿遭到了上海市卫生局通报批评,并受到严厉处罚:在接下来两年之内,被上海市卫生局列入“黑名单”。昨日,上海市卫生局在通报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时透露,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哲明工贸有限公司等3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因在经营活动中犯有商业贿赂行为,严重违规。

    通报称,从2月16日起,两年内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上述三家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解除未终结的购销合同并由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企业承担违约责任。两年内全市药械招标组织不得接受上述三家企业参加药械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活动。

    上海市卫生局介绍,最近上海某检验中心原主任因犯受贿罪被判刑。经法院查明,行贿者为上述3家企业,该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仪器设备、易耗辅料的过程中先后多次收受3家企业给予的商业贿赂。

    丽珠集团董秘李如才昨日向本报记者证实,集团子公司确实存在该事件并受到处罚。不过他称,“贿赂”行为为业务员个人行为,公司已经对该业务员进行了开除处理。针对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丽珠试剂产品的处罚,李如才称,受处罚公司为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在上海业务量占整个集团比重并不是很大,此举对公司总体影响不会很大;不过,他同时坦言,该事件对公司商誉的影响亦不可避免;未来公司将在此方面加强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