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2月7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因为副作用比较大,且过量服用可危及生命,近日,国家药监局下发通知,自2011年7月31日,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如果个别患者正在服用,可在医生指导下用其他药品替代。
[撤市] 7月31日叫停一切“右丙氧芬”
在这份撤市通知中,国家药监局说,近期,监测和研究数据表明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存在严重的心脏毒副作用,且过量服用可危及生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逐步撤出我国市场。
右丙氧芬是一种镇痛药,于20世纪50~60年代在国外上市,目前,我国生产上市的仅有右丙氧芬的复方片剂,包括丙氧氨酚片与丙氧匹林片,生产企业分别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这两种药品在我国均作为处方药管理。
[影响] 河南很少用这类药品
“从七八年前开始,我们就不再用这类药了。”夏令杰说,他之所以放弃该药,是因为临床中,他发现这类药效果一般,同时副作用大。这种说法也得到了省肿瘤医院内科主任医师罗素霞的认可。
因为医生用的少,所以,这类药物也不在河南省药品招标目录里。“我省县级以上医院的药品都是从药品招标目录里面采购的。”省卫生厅规财处副处长李红星说。
[提醒] 正服药的患者禁止喝酒
据了解,右丙氧芬类阿片类镇痛药,长期使用该药的患者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停药反应。因此,国家药监局建议,正在使用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治疗的患者应咨询处方医生,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撤药过程。
此外,夏令杰提醒,该药与酒精同时使用,可降低其毒性反应的阈值,因此用药期间禁止饮酒或使用其他含酒精的药品或饮品。同时,该药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如镇静催眠药、抗抑郁药)共同使用可能产生协同作用,增加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也要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