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艾俊涛近日表示,西藏自治区财政将重点支持开展藏医药特色服务、公立藏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基础研究、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藏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对传统藏药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对新药研究、开发和生产,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
过去五年,西藏累计投入7.5亿元支持藏医药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