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发改委拟对医疗器械实行限价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2月2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京华时报报道,继对政府定价药品实施连续17次大幅降价后,国家发改委也开始酝酿新规,对医疗器械市场采取限价措施。昨天,记者从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获悉,国家发改委春节前向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中国价格协会等单位发出《关于加强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准备从流通环节上对一次性医疗耗材、植(介)入型医疗器械等,限定加价比率。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新规已完成征集意见,适当修改后,发改委将在恰当时机推出。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一次性低值医用耗材,从出厂到最终销售给患者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40%;植(介)入型医疗器械,出厂价在5000元以下的,出厂到最终销售给患者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25%,5000元以上的,总加价率不得超过20%。也就是说,一个出厂价5000元的医疗器械,其最终销售价格不能高于6000元。   “对中间流通环节进行加价率限制可谓是降低医疗器械价格的杀手锏。规定出来了,企业经销商就不能随意加价了。”长城证券医药分析师但朝阳表示,但他提醒说,发改委应该注意企业的变通做法,比如经销商可以跟生产厂商签订一个协议,变相提高产品的出厂价格,然后按照规定的加价比例进行操作,最终价格也降不下来。   事实上,流通环节的高加价使得医疗器械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北京医疗器械人士告诉记者,一个国产植(介)入型医疗器械从出厂到患者一般经过两个中间环节:经销商和医院。最后到患者手里的价格一般是出厂价的3倍。其中,经销商赚取利润大头,医院拿5%到10%。   目前,新规只是针对一次性医用耗材和植入型医疗器械,对CT等大型医疗设备还没有涉及。北京万东医疗营销总监刘海辰表示,医疗器械行业产品多达3万多种,由于材料不同价格相差很大,新规定还应针对不同的材料进行具体细化。   负责征求意见的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秘书长李莹表示,目前《公告》征求意见工作已完成,近日有些分会将与企业和中国价格协会进行讨论和协商,对于新规何时实施,她表示并不清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