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我国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80%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来源:-    浏览:734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1月14日讯 记者从13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10年底,我国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0%,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目标。
 
  据介绍,《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提出,到“十一五”末期,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由30%提高到80%。规划实施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监督抽验机制,推进药品快检技术的应用,降低抽验成本,提高了药品抽验资金的使用效率,基层药品监管工作的抽验覆盖面和靶向性显著提高。
 
  与此同时,我国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稳步实施,完成了5000多种药品标准提高任务,顺利颁布实施《中国药典》(2010年版),进一步完善了以《中国药典》为核心的药品标准体系,并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71项。
 
  为提升药品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十一五”期间,我国加强了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配备与人员培训,仅中西部地区药品检验所仪器设备配备项目中央投资就达到7亿元,实验室改造中央投资达到6.7亿元。目前,省级药品检验所对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达到100%,市(地)级药品检验所达到80%。
 
  医疗器械监管方面,通过重点项目实施,我国医疗器械检验范围基本覆盖了各相关专业领域。10个国家级检验机构各自归口的专业领域优势明显,29个省级检验机构基本能够完成辖区市场常规产品检验任务。
 
  此外,“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农村药品监督网已覆盖100%的县、98.2%的村,农村药品供应网已覆盖100%的县、93.8%的村。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