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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村卫生室承担公卫服务有30%补助经费
来源:-    浏览:881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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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1月6日讯 
 
    山东省农村卫生室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中按不超过30%的比例统筹安排。这是山东省卫生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作出的规定。
 
    据悉,下发此意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意见提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实行“分级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当年预拨、次年考核结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补助经费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的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服务综合成本等因素核定。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拨付,直接拨付到承担具体任务的基层单位。
 
    山东省在下发意见的同时,还附上了《山东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标明了9项任务的主要内容,开列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每个项目中各自承担的具体任务,以便实施和考核。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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