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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本月11日将全面实施中药商领牌制度
来源:-    浏览:482   更新时间:201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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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将于本月11日全面实施中药商领牌制度.根据《中医药条例》的规定经营中药材零售或批发以及中成药制造或批发业务的中药商必须领有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发出的牌照。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处监禁2年及罚款10万港元。
 
  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中药组主席林秉恩3日在记者会上说这些措施可加强对中药的管制,更有效地打击非法经营的中药业务,同时可更有效地监察进出香港的中药。
 
  林秉恩说,中药组在2003年5月开始接受中药商领牌的申请,至2007年12月底,已发出约7000个中药商的牌照及过渡证明书。他呼吁市民购买中药材时,光顾领有牌照的商号。
 
  根据《中医药条例》,中药商需符合法例及中药组在有关处所卫生贮存设施及人员资历等方面的规定方会获发牌照。
 
  另外在《中医药条例》下有关36种中药材及中成药的进出口管制亦同时在1月11日实施。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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