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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镇职工医保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统一为10%
来源:-    浏览:834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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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1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市民,使用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将一律先按10%的标准自付,此举将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转发的陕西省针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有关通知西安市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药品目录。
 
  此次2010年版药品目录中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共有2378种西药和中成药部分)2005年版药品目录增加了274种。其中甲类药品由原450种增加到503种;乙类药品由原1654种增加到1875种。
 
  据测算将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统一调整降为10%后,药品费用部分个人负担将降至792元,较以前减轻个人负担336元。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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