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北京城镇老年人及无业居民须首选社区医院就诊
来源:-    浏览:515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0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12月8日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天表示,为确保城镇无业居民及学生儿童等参保人员明年1月1日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居民尽可能在本月底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尤其是选择一家社区医院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6日公布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首次为“一小”和无业居民建立了门诊报销制度,最高支付2000元。相关负责人强调,建立门诊报销制度后,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门诊就医须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并实行转诊制度。同时,201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2月28日,居民最好能在12月3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他称,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他表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
 
    医疗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2010年12月24日前或2011年1月24日前以及2011年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
 
    据介绍,今年12月1日后,新参保的城镇居民,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与证件照片采集,这些信息的采集将用于制作社保卡。由于制作社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在制卡期间,参保人员可凭《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的就医,在此期间发生医疗费则需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条件的,按照手工报销流程办理。
 
    负责人强调,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支持社区医院,城镇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实行社区首诊制度。也就是说老年人和无业居民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激活社保卡。为此,老年人和无业居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中应包括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