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1月22日讯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2010年1月开始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卫生部近日通报了全国“示范工程”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到2010年底,要求72所部级重点联系医院争取达到6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通报称,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国有3474所医院实施“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医院999所,二级医院2438所。
据悉,卫生部此前在全国确定了72所重点联系医院。截至2010年10月底,72所重点联系医院中,60所医院在3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在全部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5 所医院,在60%以上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16所医院。
通报称,“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医院和病房,患者和家属满意度明显提高;家属陪护和自聘护工比例降低;临床护理服务得到加强,密切了医患关系;医院在开展“示范工程“活动中,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同时,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的福利待遇,并向工作量大、危重症患者多、技术性强的护理岗位倾斜,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的积极性。
为促进“示范工程”活动在广度和深度方面不断发展,扩大工作成效,通报要求:
一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内三级医院作为省级联系医院,到2010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启动“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是到2010年底,72所部级重点联系医院争取达到6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部属部管医院要率先垂范,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深入开展。
三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院实施“示范工程”活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工作进度和工作
标准进行评价、考核,保证工作效果。同时,卫生部将组织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与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区域医疗中心的考核评价工作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