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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药品因发布违法广告被暂停在湖北销售
来源:-    浏览:837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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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宣布对发布广告时存在“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疗机构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行为的五种药品,采取暂停在湖北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这五种药品是: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枝颗粒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鞭胶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定眩丸辽宁华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疏风再造丸、重庆陪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颈肩腰腿一贴灵。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除暂停在湖北销售外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还须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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