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药监局:进一步加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推进力度
来源:-    浏览:524   更新时间:2010年10月1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10月13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期,2010年全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暨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培训会在昆明市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推进力度。
 
  会议对2010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各省(区、市)局认真按照“严格准入、科学监管、依法查处、辖区责任”的要求,稳步、扎实、创新、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药品安全规范化、科学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二是规范药品经营许可工作,严格审批和建立退出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推进力度;四是加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和发布工作;五是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六是扎实推进新版GMP;七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对云南省推进药品安全电子监管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基本药物全品种实行电子监管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不移,认真部署,有力有序地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医改工作目前处于关键时期,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是当前药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监管部门必须把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作为监管重要手段的电子监管工作就只能向前,不能退后,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二,要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11年3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基本药物307个品种所涉及到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2011年4月1日以后,凡是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以及未使用电子监管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
 
  三,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各省(区、市)要加强对企业入网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培养和锻炼一支技术保障队伍,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