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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71名医生因“不合理用药”受经济处罚
来源:-    浏览:423   更新时间:2010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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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三级医院的科学规范管理,河南省卫生厅特意为全省三级医院制定了“十大指标”。昨天,河南省卫生厅召开会议,对上半年全省62家(48家综合、14家专科)三级医院“十大指标”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因“不合理用药” 71个医生受到经济处罚
 
  明明病人只需要5天的药,医生却开了7天;明明便宜的药即可治好患者的病,但医生却开贵药,这就是“不合理用药”,而如果处方乱涂乱画,没有按照处方要求开,则属于“不合格处方”。
 
  昨天,省卫生厅在通报中说,省直13家三级医院上半年点评处方9488张,对不合格处方医师予以经济处罚172人,通报批评175人次。抽查病历3743份,对不合理用药医师通报批评121人,诫勉谈话40人次,经济处罚71人。
 
  上半年三级医院门诊人均费用183.92
 
  据省卫生厅通报,上半年全省三级医院门诊人均费用183.92元,三级综合医院门诊人均费用为178.81元,三级专科医院门诊人均费用为228.65 元。按照省属、市属划分,省属13家三级医院门诊人均费用272.07元,略高于全国2009年省属医院238.4元的平均水平。地级市属49家医院门诊人均费用154.45元,略低于全国2009年地级市属164.5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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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50个基本药物试点县(市、区)
 
  今年3月1日,我省正式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当天,郑州、焦作、鹤壁、平顶山、安阳、济源6个省辖市的47个县(市、区)的401个乡镇卫生院和7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昨天,据记者了解,从2011年1月1日起,我省将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届时,洛阳、新乡、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6个市50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的比例达到61%。(记者 李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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