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我省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已进入尾声,最快可于3周后得出调查报告。卫生、盐业部门随后将据此对我省碘盐浓度进行调整。
26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最高强化碘含量20—60毫克/公斤,修改为平均水平20—30毫克/公斤。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地根据实际选定适合本地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允许范围为新国家标准的±30%。
编制说明称,我国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但总体水平仍可接受。
调查发现,包括湖北在内的5个省份,居民体内处于碘过量水平,其依据是人群尿碘含量>300微克/升。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专家此前论证,尿碘水平降至300微克以下/升是可接受的碘营养水平,这样既能向人群提供足够的碘,又把副作用的危险性降至最低。
居民体内处于碘过量水平的其他4个省份是安徽、河南、广西、云南。
市中心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毛红解释,尿碘含量是人体碘含量的外部体现,它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饮食结构、情绪压力导致的内分泌紊乱等。碘盐浓度过高并非导致碘过量的唯一因素。
省疾控中心地方病防治部专家表示,尽管尿碘水平偏高,但不会对人群健康造成影响;正在进行的我省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包括各地水碘含量、食盐摄入量、饮食结构等多种指标,将综合计算出碘盐调整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