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1元的价格挂牌转让旗下亏损子公司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开出“苛刻”的受让条件。
挂牌信息显示,北京紫光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8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清华控股拥有其100%股权。2009年和2010年1-4月,紫光制药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9亿元和778万元,但净利润分别为-1895万元和-452万元,截至2010年5月27日,紫光制药总资产为2.9亿元,但负债高达3.55亿元,净资产为-6483万元,因此,此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5891万元。而挂牌价则象征性标为1元。
尽管经营业绩并不理想,但清华控股对受让方却开出了“苛刻”的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存续1年以上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比例不低于40%;意向受让方或其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40%)至少一方须具备医药类企业投资管理经验,且旗下有医药类上市公司;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
此外,标的企业截至2009年12月31日欠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共计3.25亿元,意向受让方须作出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企业起五年内偿还上述债务。
清华控股是清华大学在整合清华科技产业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领域主要有信息技术产业、能源环保产业、生命科技产业、科技服务与知识产业等,目前旗下有4家上市公司,其中直接控股同方股份、诚志股份和紫光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控股紫光古汉。
资料显示,紫光古汉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2.03亿,主业为医药研发、制造及销售。更巧合的是,该公司前四大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合计持有紫光古汉40%股权。可见紫光古汉够得上清华控股开出的受让条件。
今年4月,市场传出消息,证监会将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消息一出,清华控股及同方股份马上做出反应:同方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根据二级市场情况,适时通过大宗或者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增减持下属上市公司股票,增减股权的比例为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不含5%);此外,同方股份还公告称,正研究分拆的可行性,并依此拟定相关方案。而清华控股则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5000万股同方股份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2%),最终,这部分股份被“增发大王”刘益谦获得。
对于此次转让,清华控股的解释是,强化清华控股作为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与孵化器的作用,建立起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良性投入与撤出机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分析人士表示,在分拆上市新政下,清华控股的动作表明其将从注重产业运营走向同时注重资本运营,此次转让亏损子公司股权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作者:彭飞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