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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禁烟令:本机关职工成功戒烟奖励500元
来源:-    浏览:643   更新时间:201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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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近日印发《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要求卫生部机关各司局及驻楼各单位实现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并成立以部长陈竺为组长的创建无烟卫生部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规定,卫生部机关办公大楼内职工(以下简称为职工,含借调人员)应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给领导敬烟,不接受他人敬烟。同时规定,卫生部办公大楼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发放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如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1次通报批评,发现3次建议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卫生部同时公布职工遵守全面无烟规定的奖励措施,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 500元;对举报他人吸烟的,经查实给予奖励100元。 (人民网 记者贾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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