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门诊收费单将增加起付线、自费、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累计支付和余额等相关内容,便于参保人持社保卡看病时一目了然。
北京市医保中心昨天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打印内容及格式的通知”。为使广大参保人员准确掌握个人费用支出和医疗保险报销情况,将对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上的费用分解信息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包括:北京市医疗服务门诊收费专用发票、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门急诊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门急诊类)。修改后,增加了起付线、自费、年度内门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出及余额等相关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年度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余额”,还表明了年度内能报销的余额,使参保人明白消费。调整后的票据样式将于5月1日正式启用。
另外,在票据下方打印的费用明细信息由原来的16条调整为10条,超过10条明细信息的另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