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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最高报销额40万元
来源:-    浏览:305   更新时间:201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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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将于4月1日起实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徐洪高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成都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未在成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断缴费的人员都属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范围。
 
  据介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徐洪高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施后,有助于解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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