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缺钱”,一向低调的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也忍不住“出招”了!他昨天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建立稳定长效的医疗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其纳税人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附加率为5%。
政府投入太少:“上面发文、下面不听”
为啥要设立这个新税?姚志彬昨晚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新医改需要大量资金,但往往是“上面发文、下面不听”,投入不足仍然严峻。
他分析说,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过度,政府的财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我国低于18%,而美国为46%左右,与我国发展水平相当的泰国为56%左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恶化到整个社会绝大多数人抱怨“看病难、看病贵”。
新医改提出,要构建全覆盖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资金问题是关键中的关键。据有关专家测算,每年需要1500亿元—2000亿元的投入才可以建立面向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并且,随着保障水平的提高,以及老龄化社会的来临,需要的资金投入将越来越大。
目前能够筹集到资金的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从每年的预算安排中增加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资金;二是从国有企业的收益和资产变卖中划拨资金;三是另外开征新税种筹集资金,即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通过第三种方式,比较可取。
比照教育费附加的开征模式
如何征收新税?姚志彬说,可比照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开征模式,开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税。
该税作为一种附加税开征,具体制度设计为:此税纳税人包括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5%,不考虑免税和减税因素,按2009年三税总量32596亿元计算,可征收1600多亿元。此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公共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及城市社区卫生。
是间接税,不会增加社会整体税负
开征新税会增加社会的整体税收负担?姚志彬表示,不会增加税负。要在我国间接税转型和整体税负水平下降的大背景下,以国家制定《增值税法》为契机,在综合考虑整个税制和社会整体税负的基础上开征这一税种,使之成为良税。
他强调,开征了这一税种后,并不意味着国家其他的财政收入不再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领域投入。国家财政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上的投入,应类似城市维护建设领域和教育领域。这一税种对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应对快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挑战,将发挥非常重大的作用。【作者:陈枫 吕天玲 陈祥蕉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