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卫生部将推行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网上直报
来源:-    浏览:369   更新时间:2010年02月0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2月5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今年卫生部将推行“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网上直报、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三大举措,保持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医疗安全事件抬头趋势。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核心理念,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救治患者,把医疗安全事件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今年卫生部要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回头看”活动,各地要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系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安全事件;卫生部将对各地的医疗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和排名,并在卫生系统内公布结果。

  对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要求实行网上直报,鼓励医疗机构及时、完整、准确地报告医疗安全事件信息。对于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于瞒报、谎报、处置不力的,要从重处罚。

  马晓伟提出,要建立医疗质量安全告诫制度,对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对其主要领导进行告诫谈话。告诫谈话将分级进行,卫生部主要负责部属部管医院及部分省属三级甲等医院的告诫谈话;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告诫谈话。告诫谈话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医疗安全事件,告诫谈话应随时进行。告诫谈话的对象和主要内容将在系统内公布。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