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从南京市劳保局了解到,南京市将对全市400余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146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检,不参加年检或年度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据介绍,对定点医院年审内容为是否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等;对定点零售药店,则是审核其基础管理情况,比如店内药师是否按规定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中药师)。
药师不得兼职或挂名,并保证营业时间内有1名以上药师在岗,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结合年终考评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审查。
未参加年审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其定点资格自动取消;年审不合格者,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定点资格,并终止与市医保中心签订的定点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