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在各地实施在即,配送权毫无疑问成为兵家必争之地。11月10日上午10点,在暴风骤雨中,由浙江的区域商业公司联合组成的“浙江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
(下称“浙江共同体”),宣告正式运营。
浙江共同体由上海汇药通投资咨询公司发起,联合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作为研究机构,浙江省内多家区域龙头商业公司全方位加入。记者了解到,浙江温岭医药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公司、浙江华圣医药公司、绍兴县华通医药公司和衢州医药公司这5家首批加入的商业公司,其年销售额总和高达50多亿元,占据浙江全省医药市场1
/4的份额。
浙江共同体这一由地区性龙头商业公司抱团组成的医药快配“舰队”,会不会成为浙江医药流通格局中走出的一步重棋?
一拍即合
华通医药董事长钱木水向本报记者表示,今后医院用药的招标将实施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
(一省一制),而且集中采购目前已变成生产企业投标,除部分有配送能力的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会带动第三方物流的机遇之外,大部分不具备配送能力的厂家会自己选择具有配送资格的配送商。
但对于基层医疗市场终端,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一级
代理、二级分销的传统业务模式显然不利于生产
企业节约成本,而且也并不符合国家减少
药品流通环节的政策导向,因此,生产企业会更青睐于那些在区域基层医疗机构覆盖较好的地区性商业公司。
而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虽然地区性商业公司终端覆盖率较好,但如果在同一个省份多个地区选择一级配送商,费时费力也难于管理。而且,对于地区性商业公司来说,拿到厂家品种的一手配送资格也不容易。因此,如果地区性公司联合起来成立共同体,将可“团购分销”,在产品配送权和价格上争得话语权。
本报记者获悉,浙江共同体的核心会员已共同持股建立实体商业公司,这个公司的职能是促成药品的集中采购,实现统一货款结算。
“共同体”这种模式,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会点头吗?
首个加入浙江共同体的衢州
医药公司总经理王广恩告诉本报记者,按照9月30日公布的《
2009年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商招标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对于基本药物的配送将以地级市为单位选择配送商,在每个地级市选择几家配送商,而共同体的区域会员都是各个地级市的龙头商业,成为各地区的指定配送商十拿九稳。
模式之变
据介绍,浙江共同体第一步的目标就是拿到浙江省的基本药物配送权,由会员企业负责各自区域的配送,这些区域会员拥有大
医院的终端网络,将来也有较大筹码获得非基本药物品种的一级配送权。
有不愿具名的浙江医药商业协会专家认为,浙江医药共同体这种新的服务模式,势必对浙江基层医疗市场的流通格局产生巨大的冲击,进而影响到整个浙江医药商业流通格局。
据浙江共同体负责人
、上海汇药通总经理吴涤生介绍,浙江共同体的真正优势与特点并不在于销售额,而在于扁平化
、覆盖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的终端网络,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具有互补性,避免了同质化竞争;而且拥有电子商务和信用结算体系,可规避信息不透明和回款难等问题。吴涤生告诉本报记者,浙江共同体的成员对这种模式都极有信心。
而实际上,成立“联盟”在医药流通业已形成趋势。
广东省自
2006年提出全省统一平台挂网采购后,是年10月便出现两个医药商业联合体——“广东省医药联盟”和“广东医药流通联合体”。这两个联盟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覆盖面广
、能力强的药品配送网络体系,同时为生产企业提供挂网全程服务,以争取到好的品种进入自己的配送销售范围。
2006年11月17日,四川医药物流协作联盟成立,该联盟的成立主要是利用联盟成员自有的连锁药店
、稳固的农村药品配送体系、以及稳固的医院终端客户来吸引生产企业
,直接从厂家拿到更优惠的价格。
对于上述联盟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教授常峰指出
,松散和同质化竞争是这些联盟通常存在的主要问题
,而且还伴有责权利不明与回款难等瓶颈。相比之下
,常峰对浙江共同体给予了较高评价,他认为浙江共同体“将是一个有效整合模式的成功实践”。
本报记者了解到,浙江共同体这一模式还将被复制到全国医药重点市场,目前,按照同样模式组建的“江苏社区医药服务共同体”也已经筹备完毕,将在今年1
2月正式运营。广东省则是下一个目标。
(记者 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