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实施
来源:-    浏览:602   更新时间:2009年11月0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11月1日,《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管的地方性法规。10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在长沙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条例》贯彻实施的相关工作。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在会上指出,《条例》结合全省实际,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成功经验及制度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和熟练运用《条例》,并做好对医药流通企业及使用单位的培训工作。各级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学习贯彻《条例》。
 
  湖南省副省长徐明华在会上强调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确保《条例》实施取得实效。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增进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涉药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公开曝光;对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追究责任。同时,要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对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及经费的支持力度,保障《条例》顺利实施。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光荣在会上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条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新问题。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部门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记者许增泉  彭燕)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