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09年广东省关于递交含附加装置品种及预充式品种样品的通知
来源:-    浏览:9870   更新时间:2009年10月15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09年广东省关于递交含附加装置品种及预充式品种样品的通知
 
    各生产商:
 
    根据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及《2009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请有关生产商递交含附加装置(包括加药器、冲洗器、溶媒)品种及预充式品种的产品样品,附表所列每个品种仅需递交一份样品,评审结束后样品可由被授权人领回。样品须由被授权人面交至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附表所列品种不按规定递交样品的,后果由生产商自负。
 
    递交样品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8日下午5:00时,在规定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
 
    面交样品地点: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十三号楼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厅
 
    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