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安徽省阜阳市关于公示颍泉区○九年第一批备案
采购药品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颍泉区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农合字【2009】第110号)要求,我公司对乡镇卫生院申报的备案采购药品(第一批)进行审核了,并组织临床专家进行了评审,现经阜阳市颍泉区卫生局同意把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9月28日至9月29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该
企业或产品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1-5311145,或以书面形式报给我公司。
特此通知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