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卫生部:各地可根据需要增加非目录药品
来源:-    浏览:321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2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基层目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经过卫生行政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和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确保制度不走样、不变形”,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作出如上表示。
  郑宏说,目录出台以后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应该是一种封闭运行,但不强调全部配备使用。这实际上是考虑到目前药品有合理使用的一面,也有药品滥用的一面,特别是生产供应流通领域里还有很多不规范现象存在。
  郑宏接着说,这个目录是政府主导,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现在拿出的300种药物,就存在一些差距。有些地方可能不够用,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有些地方觉得还可以,所以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也在不断调整。
  郑宏指出,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期,使目录既适合于基层的需求,同时也使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要按照一定程序。
  郑宏最后强调,让老百姓吃药,必须要满足用药,并不是希望他们大量吃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希望这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满足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用药的费用负担。(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