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全国
流感监测工作,
卫生部网站今天中午发布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充分认识流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扩大流感监测项目的组织领导;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哨点
医院及网络实验室的培训、督导和考核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测周、日报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
卫生局:
为及时掌握流感的流行趋势和病毒变异情况,科学制订和调整我国流感防控策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我部于2009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各级卫生部门积极行动,流感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各地工作进展并不平衡。为切实推进全国流感监测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流感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扩大流感监测项目的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网络成员单位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人员、经费、培训、设施设备、试剂耗材等及时到位,保证各项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哨点医院及网络实验室的培训、督导和考核工作(督导
方案见附件1)。认真梳理和解决辖区内流感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薄弱的单位要予以重点支持,确保2009年8月15日前,全部556家哨点医院、原有63家网络实验室及第一批新增161家网络实验室必须全部开展工作。8月30日前,所有411家网络实验室必须全部开展工作,如哨点医院对应网络实验室不具备检测能力,其采集的标本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辖区内其他具备能力的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和网络直报。9月30日前,所有网络实验室必须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并开展工作。
8月下旬我部将组织对重点省份项目工作进行督导,并将各地工作进展通报各省级人民政府。
三、各网络单位应严格按照我部下发的《2009年扩大全国流感监测网络项目
管理方案》要求,及时、准确、高效地做好各项监测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工作的日报工作。
四、启动各地流感监测管理周报工作。自2009年8月14日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周三12时前将上周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周报表(附件2)报我部。传真:010-68792554或010-68792514。同时将电子版分送以下信箱:
shiying@moh.gov.cn;
fluchina@126.com。经我部评估后,各项监测工作达到要求的省份可停止周报。
联 系 人:卫生部
疾病预防控制局时颖
联系电话:010-68792364
附: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工作督导方案
一、督导目的
(一)评估各省(区、市)流感监测网络组织、管理工作,经费、设备、培训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评估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监测能力、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
质量。
(三)了解督导省(区、市)流感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督导时间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流感监测工作进行督导;卫生部8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对重点省份的督导。
三、督导内容
(一)流感监测工作的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1。了解卫生行政部门对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下发有关流感监测文件、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等。
2。了解各项流感监测经费下拨和设备配置情况。
3。了解各省(区、市)流感监测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完成情况。
(二)哨点医院工作开展情况。
1。了解哨点医院监测诊室的医务人员对流感样
病例(ILI)定义、监测病例来源、报告时间的掌握程度。
2。了解是否按要求设置监测诊室及开展监测工作时间。
3。抽查某一时间段流感样病例登记表,考查病例与定义符合情况,数据与网络报告数据的一致程度。
4。了解监测诊室医务人员对标本采集对象的判断原则、对标本采样条件、器材以及标本运输条件的掌握情况,现场操作采样方法。
5。核查流感样病例标本采集登记表,核查采集鼻咽拭子标本的数量及送检时间等情况。
6。了解哨点医院利用“
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存在的问题。
(三)网络实验室工作开展情况。
1。了解网络实验室
生物安全条件、硬件设备配置情况。
2。通过考察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了解其对流感病毒分离(MDCK细胞或鸡胚分离方法)和鉴定试验技术的掌握程度。
3。了解网络实验室对毒株送检条件、原则的理解,保存和运送条件的掌握情况。
4。了解网络实验室是否建立保存流感实验室检测的操作程序、监测方案等技术文件;实验室检测数据和工作日志的保存和管理。
5。利用“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