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医改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内容摘要
来源:-    浏览:288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0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4月7日讯 新华社7日受权全文播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实施方案》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这五项重点改革分别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根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要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方案》指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   《实施方案》共6600余字,内容分为6大部分。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