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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不是非要‘药妆’字号①
来源:-    浏览:419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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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的品牌商对药妆的概念不是太理解,认为‘药妆’字号的才是药妆,这可能是商家急于将产品贴上药妆的概念的结果。
    实际药妆的界定不是纸盒上写的这两个字,根本无需写上‘药妆’。如果符合药妆概念的商品自然就是药妆。。关于药妆概念本网有具体阐述。。
    商家应该多在产品研发上下功夫,不要投机在纸盒上的‘药妆’二字。-中国药妆美容网注
  近期,浙江某大型制药企业投资生产祛痘类化妆品,向卫生部门申请“药妆”类批号遭拒,原因是中国卫生部目前尚无“药妆”产品规范,批号也无先例,该制药企业只能转产普通护肤品。
  多家浙江、广东生产“药妆”的化妆品和制药企业也逐步将渠道重心从药店转向化妆品专营店和商超,“药妆”概念也渐渐淡出核心推广策略。
  相比之下,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薇姿在一个直辖市的年销售额就突破1000万元,理肤泉、雅漾、依泉等其他跨国“药妆”品牌在药房渠道赚得盆满钵满,而国产“药妆”品牌的发展却陷入尴尬境地:概念模糊,相关规范文件和批号尚未健全,医疗改革也使药店中的化妆品面临出局,三大难题将拷问国内企业:“药妆”未来何去何从?
  药妆:是“药”还是“妆”?
      “药妆是行业用语,目前除了特殊功效化妆品和彩妆以外,还没有统一规范的‘药妆’概念。”杭州市化妆品协会秘书长傅狄忠告诉记者,由于全国生产“药妆”的企业相对较少,杭州地区的“药妆”企业也寥寥无几,因此无法规范何谓“药妆”。
   浙江部分化妆品企业负责人表示,在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里,许多有皮肤困扰的消费者不再盲目地去商店购买化妆品,而是由皮肤科医生开出处方,从清洁产品、药物等辅助治疗产品到跟随产品(例如护肤霜、防晒霜和眼霜等)提供针对性的护肤建议,那些不含公认致敏源、并且在药店凭处方购买的医药化妆品简称“药妆品”。
  “但是目前中国尚无皮肤科医生开具处方化妆品的做法,因此‘药房销售’就成为‘药妆’的主要特征。”浙江某化妆品公司负责人认为,中国消费者对“药妆”的理解存在误区:首先,在中国市场“药妆”应该属于化妆品的分支,通过中草药萃取技术添加到化妆品中,并且不含色素、香料、防腐剂甚至表面活性剂,对痤疮、肌肤过敏、色斑等问题有一定功效;其次,由于药房销售的药品和化妆品要经过多重严格审查,安全、值得信赖的形象也是药房提供给化妆品的附加值,“药妆”的药性因此而来。另外,“药妆”的主要消费群体是“问题肌肤顾客”和10-25岁的青少年,他们对功效型产品需求较大。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化妆品处负责人表示,虽然从2008年9月1日始,所有化妆品及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但是目前化妆品特殊文号的审批权依然由卫生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对化妆品进行综合监管执法。对于“药妆”的生产标准,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尚无界定,只有产品文号和质量安全性是目前相关部门监管重点。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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