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盐酸芬氟拉明已停止生产销售 消费者可退货
来源:-    浏览:244   更新时间:2009年01月1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笔录 

    生意社1月8日讯 2009年1月8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通报《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情况以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发言特别指出,2009年1月7日起停止生产和销售盐酸芬氟拉明,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召回产品,包括原料;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盐酸芬氟拉明,剩余的可以到医院或者药店退货。 

    颜江瑛介绍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国人群在使用盐酸芬氟拉明进行全面的评价以后,结合我们的不良反应监测的结果,经过专家的反复论证,我们决定做出停止生产盐酸芬氟拉明的原料药和制剂。因为种族的不同、人群的不同,关于剂量也有不同的,所以我们不会盲目到因为这个国家停了什么药,我们就会停,但是我们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会全面监控世界上各个国家所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公众可以相信我们国家这方面的专家做出的判断。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