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国家局要求结合加强特药监管贯彻禁毒法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9月2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为切实做好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充分认识实施《禁毒法》的重要意义,大力抓好《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并把宣传贯彻《禁毒法》与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 通知提出,贯彻实施好《禁毒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是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具体体现,更是满足人民群众特殊药品用药需求和禁绝毒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宣传贯彻《禁毒法》要与进一步深入宣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结合;要与提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水平相结合;要与进一步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相结合。要将宣传贯彻《禁毒法》与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不断推动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