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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19家医药公司未按规定储药 遭限期整改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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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要求在20℃以下保存的药品,有两家仓库的温度却高达34℃,药品质量随时会受到影响。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报,武汉市19家医药公司因库存温度达不到要求,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据介绍,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8月7日,省局集中突击抽查了武汉地区21家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药品储存温度及检测、调节设备,结果发现,仅两家医药公司的阴凉库储存条件达到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存储要求(20℃以下),其余19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公司的空调不开或只启动部分空调,其中有两家公司的阴凉库温度高达34℃,仓库内却存有大量需要低温储存的药品;大部分公司的温度记录造假,其中一家已编造填写到8月31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药品不按规定温度存储,是药品质量极不稳定的隐患,严重威胁公众用药安全。该局除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外,对情节严重的正进行依法查处。 药品储存条件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表 企业名称 阴凉库储存条件 初步处理要求 湖北天和医药有限公司 符合规定 武汉红运堂药业有限公司 符合规定 湖北格林药业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 湖北金鼎医药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 武汉益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符合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 武汉阳慷医药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 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 责令限期改正 湖北达诚医药有限公司 不符合规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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