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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镇居民医保住院取消“首诊制”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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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4月份起,吉林省长春市取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首诊制”规定,参保居民住院时可直接到省,市和区任意一家定点医院就诊住院,不再需要履行转院审批手续。   按照长春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参保居民住院要实行"首诊制",即住院时必须先到市级或区级定点医院就诊,如病情需要转往省级或外地医院的,需要办到转院登记手续。"首诊制"实行以来,在引导参保居民小病到基层医院,减少个人自付费用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给参保居民住院造成一些不便。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居民就诊住院,减少程序,长春市劳动保障局决定,自4月1日起,取消居民医保住院"首诊制"规定,参保居民住院可以直接到省、市和区任意一家定点医院就诊住院.不再需要履行转院带批手续。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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