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卫生部:07年共查处2万余家职业卫生违法单位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3月2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8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上指出,2007年全国共查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违法单位2万余家,责令停业73家。 马晓伟说,2007年全国共监督检查煤矿、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核设施和放射诊疗机构12万家,监督检查建设项目6000余项。另外,还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00多家,查处违法单位83家。 马晓伟介绍,去年我国发布实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制修订了职业卫生标准47项,职业卫生和放射防护法规标准进一步健全。同时加大对职业健康监护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但我国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多,职业病危害分布广,中小企业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水平低。”马晓伟同时指出,随着职业病危害的逐步暴露,我国将进入职业病的高发时期和矛盾凸显期。 他强调,2008年,各地要加大投入统筹规划职业病的防治,加强职业病危害和核辐射监测网络建设,规范职业病的报告与管理,掌握主要职业病在高危人群、高危行业及企业的分布特征、变迁趋势和发病趋势,及时发现职业病新发病例,建立职业病预测、预警机制,对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马晓伟指出,各地应依托现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力量,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 此外,他透露,卫生部正在组织起草《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8——2015)》。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