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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医生陈晓兰:十年艰辛 矢志推动立法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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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晓兰 别号:“打假医生” 年龄:54岁 成就:十年一人孤身举报假劣医疗器械,屡遭报复,陷入困窘,依然坚持打假,促成9种假劣医疗器械被取缔,推动主管部门出台多个法规性文件。 个性言语:“我是医生,我在和生命打交道!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十年前,陈晓兰是上海市虹口区广中地段医院理疗科的医生,同事尊敬她,病人爱戴她,一些病人坐车赶很远的路来找她看病,因为“陈医生医术高不骗人”; 十年后,54岁的陈晓兰虽然早已脱下了心爱的白大褂,但仍然艰难地前行在打假道路上——“因为我曾经是一名医生,我要对得起医生的良心。” 近日,在她当选为“2007年度十大法制新闻人物”之后,记者来到了她的家——地处闸北区彭浦新村里的一间老工房。 十年前踏上打假路 “我是一个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人,这种事怎么能发生在救死扶伤的医院里呢?”陈晓兰永远不会忘记1997年7月24日,这个改变她下半生命运的日子。 那天,陈晓兰正在工作,一位病人跑来对她说:“陈医生,我能不能不打那个‘激光针’,打了会哆嗦。” “会哆嗦?难道是输液反应?”陈晓兰赶快跑去看,见到一种名为“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的输液配套器械,仪器上有一行小字“ZWG-B2型”。陈晓兰知道,ZWG是“紫外光”三个字的拼音缩写而不是激光,她拦住了要打针的病人:“这是紫外光,不是激光。” 但陈晓兰没想到,因为这句话,第二天她就遭到了院领导的质问:“谁说光量子不是激光,这是上海医科大学陆应石教授发明的,你比教授还厉害?” 倔强的陈晓兰开始研究“光量子”。通读说明书后她发现,该仪器是把给病人输液的液体充氧后经仪器中发出的“激光”照射,再输入体内。“但很多药物是要防氧化并避光的,怎么能进行充氧和光照?” 陈晓兰疑惑了,她打电话给一些上海有名望的医生,询问药物是否可以用紫外光照射,多数医生都认为不行。于是陈晓兰买来药水,借用“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进行模拟试验,结果令她大吃一惊:经“光量子”充氧的药水,竟然生成了絮状物! “病人的血管不是下水道,把这种东西输进去后,让它怎么出来?”陈晓兰的父亲拍案而起,而母亲也已经托人打听到,那位“陆应石教授”纯属子虚乌有。陈晓兰难以置信,亲自跑去上海医科大学人事处查询,但工作人员明确无误地告诉她,该校包括附属医院在内的一万多名职工中,根本没有陆应石这个人。 但医院对陈晓兰的反映不作理会,“谁反对光量子谁下岗”。陈晓兰犹豫着,但一想到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病人死于药物中毒,她就没办法心安理得继续坐在医院里。 她开始一家一家走访那些打过“激光针”的病人。在受调查的23位接受过“光量子”治疗的病人中,有9位死于肾功能衰竭和肺栓塞。于是陈晓兰找到区委和卫生局,又去了上海药监局前身———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反映情况,从此踏上了十年揭露假劣医疗器材之路。 举报之路欲罢不能 1998年6月,上海市医药管理局责令广中地段医院停止使用“光量子”,并罚款1万余元。同年11月,陈晓兰也下岗了,但她发现“光量子”仍然在上海市其他医院广泛使用。 事实上,对于许多医院而言,“光量子”已经成为一种至关重要的仪器———由于几乎能“包治百病”,每天都有病人在医生建议下排队打“激光针”。 陈晓兰再次去上海市医药管理局反映,但得到的答复是:那些医院没人举报,所以不能查处,而且陈晓兰不是那些医院的职工,也不能举报。 “那谁能举报?” “患者,病人是受害者。” “那我来做受害者好了。”从1999年2月1日起,陈晓兰在3天内接受4次“光量子治疗”。在用“光量子”的前一天晚上,这个已经失去工作的女人躺在床上泪流满面。她说:“其实我也很害怕。” 取得证据后,她到上海市医药管理局举报,没有立案;到法院起诉,也没有立案。最后,陈晓兰只好去北京,向国务院、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反映情况。 1999年4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会同医疗保险局、医药管理局终于作出了在全市医院禁止使用“光量子”的决定。 2000年6月22日,上海市信访办、卫生局等7部门联合召开协调会,就陈晓兰在举报过程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当面道歉,同时决定将她调至闸北区彭浦地段医院理疗科工作,并由药监部门奖励两万元。一位官员私下对陈晓兰说,这是上海市信访办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一次“道歉”。 “你们不用给我道歉,应该给那些被‘光量子’害死的人道歉,看看他们能不能爬起来原谅你们。”倔强的陈晓兰说道。 陈晓兰决定不再“多管闲事”,但短短8个月后,她再次夜不能寐——医院新引进的鼻激光治疗仪是一种类似“光量子”的器械。举报后,鼻激光治疗仪被取缔了,但输液的“光纤针”又取而代之。鼻激光只是骗钱,“光纤针”却能致命,陈晓兰欲罢不能,只能继续在举报假劣医疗器械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2002年12月31日,陈晓兰被彭浦地段医院以“工人编制”身份强令退休,由于当年调入时的手续交接存在问题不能解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但陈晓兰没有畏缩,母亲的遗嘱鼓励她继续前行——“晓兰哪,你是医生,患者不懂,你懂,你要保护他们的权利。” 呼唤医疗器械立法 “现在的医院是以疗养医。”陈晓兰说,假劣医疗器械在医院畅行无阻,脱不了一个“利”字,而滥用高价药和多开不必要的检查,也变成了一些医院创收的手段。 在上海协和医院事件中,陈晓兰扮演了重要角色。 2006年11月,一位病人发现受骗后找到了她,陈晓兰在医院附近调查了二十多天,收集证据先后两次向上海市药监局反映“协和”诊疗过程中药品与医疗器械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2007年1月4日,陈晓兰又就“协和”医疗服务和中药价格问题向物价局举报。1月5日,上海市药监局对上海协和医院进行突击执法,陈晓兰作为上海药监局的监督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监督。1月8日,陈晓兰再次向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举报“上海协和医院欺诈性医疗服务”。 “这不是手术,这是诈骗!”提起上海协和医院对患者们吹嘘并实施的“宫-腹腔镜”下的系列手术,陈晓兰愤怒了。“这个手术是上海协和医院设下的骗局,大量患者的权益还没有得到完全维护,司法必须介入。”不久后,协和医院被上海卫生行政部门吊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陈晓兰分析指出,某种假劣医疗器械一旦出现,会很快进入数家医院,其手法是高回扣,医院借医生之手,以“治疗费”名义开给病人,大多以医保资金结算,因而使用假劣器械造成了巨额医保资金的流失。以上海取缔约1000台“光量子仪”为例,如果以每台每天10人次计算,那么全市一天将花掉医保费用40万元。 陈晓兰认为,在利益驱使下,假劣医疗器械及欺诈性医疗服务占据了大量现有医疗资源,大量的医保资金被白白浪费,最终受害的是国家。“这些问题的产生要归咎于医疗立法的缺失,因此我要大声疾呼:我们的医疗器械监管何时能上升到法的高度!” 早在举报“光量子”时,陈晓兰就发现,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有没有“注册号”是判断一种医疗器械是否合法的依据,但条例中没有如何判断已经注册的“合法”的医疗器械是否“合格”的条款,也没有处理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的条款。“在社会上,制售假冒伪劣是触犯刑法,但奇怪的是,在医院里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居然属‘合法’。” 为了打掉那些有着正式注册号的假劣医疗器械,陈晓兰先后打了8次官司,告过4家医院,次次都输。“我当时就知道案子会输的,因为缺少法律支持,但我坚持起诉,就是想要推动立法。” 陈晓兰说,其实她并不喜欢“打假医生”这个称呼,打假那是政府行为,维权才是个人行为。她的维权行动不是为了打假,而是为了能够推动医疗器械立法。9年举报经历,把陈晓兰练就成了相关问题的“专家”,她认为应该把在医疗机构内通过医疗服务达到欺诈目的的案件,从普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中剥离出来,追究刑事责任。在医生没有决策性失误的情况下,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应该对其产品负责、承担后果,而不是只取利润,不担风险。“这样增加的是企业利益,破坏的则是医生形象和医患关系。” 十年艰辛初见成效 十年来,陈晓兰为举报假劣医疗器械在京沪线上往返了四十多次,花去了十余万元的积蓄。为了省钱,她尽量坐慢车。过去,陈晓兰衣着讲究,饮食精细,而现在她能啃黄瓜吃包子度日,没钱的时候,甚至连3元钱的澡都洗不起。 曾经有不少支持她行动的人提出要为她募捐,资助她经费,她全部回绝了。“一旦拿了钱,即使你把这些钱全部用到正道上,你还是说不清楚,就会有人说你别有所图。我不拿,我就行得正。” 十年来,陈晓兰让光量子透射液体治疗仪、石英玻璃输液器、鼻激光治疗仪、光纤针等9种假劣医疗器械被取缔。她还促使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多个取缔相关器械和疗法的文件,包括3个法规性文件。说起这些成就,陈晓兰疲惫的脸上满是欣慰。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这些被取缔产品的商家,最多的不过被罚款几万元,有的甚至只有几千元,这些罚金,相对于老板们得到的暴利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 2006年4月,上海市市长韩正在社区工作会议上高度评价了陈晓兰。他也是陈晓兰打假十年以来,继前市长徐匡迪之后,又一位公开肯定陈晓兰行为的上海市领导。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支持陈晓兰的行列中来。李葵南,第八、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把陈晓兰反映的情况写成报告,引起了上海市相关领导的重视。 2007年10月,以她为题材的报告文学《天使在战斗》获得第四届鲁迅文学奖,评委们全票通过。 “如果不是走上了这条路,我现在也过着简单平静的生活。但我是医生,我在和生命打交道!我要对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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