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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山二院两名院长因骗保事件被停职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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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快报报道,昨日,中山大学就其附属二院被停医保服务协议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该校副校长汪建平表示,校方已责令中山二院院长黄洪章及该院分管医保的副院长停职检查,并要求医院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整改。   一正一副均停职检查 据悉,在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的社保相关政策及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年度检查中,中山二院、中山二院南院被爆出存在伪造病历挂名入院,分解参保人住院人次及医疗费用,将不符合现行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安排住院治疗等一系列严重违规骗保行为。 针对中山二院此次的骗保行为,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郑德涛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是严重的违规事件!医院遇到这种重大事件都未及时向学校报告,也属严重违规!目前,校方已责令中山二院院长及分管副院长停职检查,并就此事向学校提交正式报告。同时,中山二院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执行。”   各附院复查医保资料 中山二院及其南院在医保方面存在违规行为,那中大其他附属医院是否也有类似问题存在?对此,汪建平解释道:“昨天上午从媒体得知二院违规事件之后,中大医管处就召开了会议,要求各大附属医院严格执行与医保部门的协议,并且把各大附属医院医保病人的资料调出来复查,核查是否有违规行为。”   中大坦承监管不到位 “此次骗保事件发生后学校一直不知情,直至媒体曝光此事,这是否意味着学校对附属医院的监管不到位?今后如何加强监管?”对于记者的提问,汪建平坦承:“一直以来学校对附属医院都有八个方面的监管。但是,原来校方确实忽视了对医保局与医院协议这一块的监管,因为医保意见一般都会直接反馈给医院这个独立实体,但是医院应该向学校汇报类似重大事件。对这一块的监管今后我们会加强。” 对于整改期间两院病人就诊的问题,校方表示,对9月26日前已经开始治疗的医保病人,可不用转院,继续治疗直至出院,而急诊的医保病人则照常接收。   黄洪章:就任院长十年曾是抗非功臣   昨晚记者登录中山二院官方网站,找到了黄洪章的相关文字介绍。记者还从其它渠道查询得知,黄洪章曾在非典时期立下大功。 黄洪章,男,1952年2月出生,现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又名孙逸仙纪念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从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他长期从事头颈肿瘤、牙槽重建和唇腭裂治疗与基础应用研究,曾获多项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70余篇。 1997年3月上任院长后,推出“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和“科教兴医、人才为本、外引内培、造就精英”的战略方针,推动医院全面发展,三年科研基金数超过了过去10年的总和。1998年、1999年中山二院先后被广东省授予“百家文明医院”和“白求恩式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被评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分子和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   治医保病人“动不动就亏” “社保报销定额定得偏低,我们也只能拉低补高,也就是勉强拉平!”提及中山二院近日曝光的“暂停医保服务事件”,昨天一些医院负责人坦言,目前医院治疗医保病人的确是“动不动就亏”。 大手术动不动就超额 据透露,广州市医保中心与三甲医院签订的住院定额是9800元/人次,也就是说,一名社保病人住院,医院可从医保中心获得9800元的报销额。不过,一些费用较高的病种,如心脏支架手术、关节置换手术,可进行单病种核算,“不过,操作也很难。以关节置换手术为例,以前是做一例亏一例,现在,虽然每例病人可获2.5万元的报销额,但要知道,一个人工关节就得两万元!”市内一间著名三甲医院医务处负责人称。遇到心肌梗塞、癌症大手术等病人,抢救和治疗费用更是高达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院方对于这种医保病人非常头痛:如果积极抢救,必定超额,超额部分可能要医院承担;如果根据医保的定额来治病,病人可能就没了康复的机会。   患者长期住院医院垫钱 一些并非重病的医保病人“长住”医院也加重了医院的负担。某市级三甲医院医保科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去年有个退休老人患了泌尿疾病入院,本来可以早早出院,却因为家人不愿意照顾而使其留在医院,帮他派了专门护士,使用医保服务一年多,一直不肯出院。“对于病人来说医院是个庇护所,但是医院却要为此垫付巨额的费用。 起付费一刀切不利分流 广州某三甲医院副院长也表示,之前也听说过分解病人住院获取医保费用。但医保政策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对各个医院不应该“一刀切”。“我们医院的医保定额约为8000元,而市第一人民医院是1万元,可是病人住院起付费用都是同一个级别,大约是1000多元。”该负责人不满地表示,“既然都是市级医院,费用就应该按比例支付,住院起付应该分别是800元和1000元。”这名负责人还称,因为报销额度高,导致病人都愿意去大医院看病住院。他说,“这样很不利于病人分流,导致公共医疗资源的浪费。”对此,该负责人建议医保中心多和医院协商沟通,以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市医保中心回应:“不能以个案来说事” 就某些医院的“苦衷”,昨日下午市医保中心主任张秋红接受记者采访,回应了院方某些说法。 记者:有医院说定额不够支付病人的实际费用,你怎么看? 张主任:定额的确定有两个依据,一个是依据该医院前两年收治病人的平均费用来做基数的;第二个则是依据该医院收治参保病人的平均费用情况。两者平衡考虑才得出病人基本医疗保障的标准。而且如果有病人的费用属于大额医疗费,只要超出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的4倍,那医院可以按服务项目,一一列好,属于医保的费用是多少,我们都给结算。(语重心长地)关键是要学好政策,严格、准确地执行政策,不能以个别案例来说事。别的医院都可以控制,为什么它(中山二院)就不行。 记者:会不会存在医院为病人着想,安排不符合现行住院标准的参保人住院治疗? 张主任:现行住院标准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我们这次请了医院的专家对其进行医疗规范评审,发现该医院降低了标准,有违医疗管理规定。这些都是有政策,有规定的,不是说为病人着想就可以这样做。 记者:在检查中,是否还发现有其他骗保行为? 张主任:目前主要是这三种情况比较突出(伪造病历挂名住院;分解参保人住院人次及医疗费用、将不符合现行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安排住院治疗)。对方将以上相关医疗费用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支付,但我们发现了问题,没有批准,所以还不构成骗保。我们采取停止它(中山二院)医保服务3个月的措施,希望这样能起到一个警示、教育的作用,希望以后不要再有其他医院重蹈覆辙,(所有医院)都严格、准确地执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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