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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出生缺陷首诊报告制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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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报道,记者8日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上海市日前实施新生儿缺陷5日内直报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将全部建立出生缺陷首诊报告制度。   新制度要求本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现并经确诊为出生缺陷或残疾儿童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上海市出生缺陷、残疾儿童报告卡》,在5个工作日内直报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所。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直报市出生缺陷管理办公室。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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