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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未记录费用患者有权拒交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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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部商报报道,23日上午,兰州市“价格服务和收费公示进医院”活动在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正式启动。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魏立中介绍,今后患者有权利拒绝交纳医院没有公示和在病历上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   兰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魏立中介绍,以前查处的医疗机构乱收费主要有个别医院超标准收费、自定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收费、不执行由政府定价的药品最高限价4个方面。今后,兰州市将建立医院病历记录,对没有病历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医院不得收取费用,同时建立收费清单审核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清单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兰州市物价局徐希望局长强调,兰州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收费行为,患者若发现医院存在不公示收费项目或乱收费等违法行为,可以拒绝交纳相关费用,并拨打0931-8864863向兰州市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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