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山东:护工不得为危重病人做生活护理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1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探索建立护理服务内容公示制度,在有条件的医院试行分级护理挂牌服务,使“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模式真正落到实处。山东省卫生厅近日公布的《山东省护理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了这样的目标要求。   该《规划》确定,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床位与护理人员之比:普通病区病房至少应达到1∶0.6;重点科室达到1∶0.6~0.8;全院为1∶0.8以上;重症监护单元为1∶2.5~3;急诊科和手术室均为1∶3;产房为1∶2。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护工,但护工不得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严禁以护工代替护士从事护理工作。   据悉,到2008年该省专业护士总量要达到1000人以上,优先在重症监护(ICU、CCU、NICU等)、恶性肿瘤、糖尿病、老年病、器官移植、急诊急救、精神病、产科、手术室护理等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养工作。 健康报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