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假药转转手 价格升九倍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8月06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8月2日起,震惊全国的11起“齐二药”假药索赔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陆续开庭,被告中,除齐二药厂缺席外,其他三方——中山三院、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和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庭上一致喊冤。受害人及其家属起诉假药的使用单位、制造企业和经营企业,11宗案件2000余万元的索赔金面临谁来埋单的难题。   质疑:假药医死肝病病人?   2006年4月底,受害人陈发因肝病到中山三院就诊。4月底至5月上旬的12天时间里,中山三院共给他注射了24支齐二药厂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此治疗过程中,受害人出现肾衰竭、神志昏迷等症状并不断加重。院方在得知病变的不妥情况下,停用了该注射液。2006年7月18日,陈发因为肾衰竭而终告不治。   对于“亮菌甲素”是假药,原被告双方均无异议。但该假药与陈发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成为法庭争论的焦点。   中山三院认为,陈发最初入院是因为病毒性肝炎,经治疗后转化成重症形肝炎,最终因“肝功能衰竭”而死亡,而使用假药“并不是导致陈发死亡的最主要原因”。   广东省卫生厅组织的专家讨论意见书的结果显示:原告的死亡与假药的使用没有关系。同时,中山三院出具了一份陈发“死于肝功能衰竭”的专家鉴定报告作为佐证。然而,由于该报告没有任何印章,也没有公开专家们的身份职务等,遭到了原告方代理律师的极力驳斥。原告方提供了陈发最终是死于注射假药后肾衰竭的病历证据。   假亮菌甲素注射液是由齐二药厂生产,金蘅源公司采购,再由该公司销售给广东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参加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招标工作,但三方在法庭上都振振有辞地称自己没有任何责任。   震惊:假药利润曾高达580%   假亮菌甲素出厂价仅为5元/支,到医院患者手中价格却猛涨至46.1元/支。在昨天下午的庭审进行双方举证阶段时,一份涉案假药“亮菌甲素”的进货价格表引起法官的注意,假药“亮菌甲素”经过几轮转手后,其价格竟飙升9倍多。   金蘅源公司在庭上出示的证据显示,广州金蘅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从齐二药批发进入这批假的亮菌甲素每支只需5元,然后它以每支34元的高价卖给了广东医药保健公司,利润高达580%;而广东医药保健公司以每支36元卖给了中山三院,而每支亮甲菌素的价格从中山三院到达患者手中又飙升了10.1元。   省医保的代理人说,除掉仓库租金,省医保没赚到多少,赚的也是合理的钱;中山三院代理人说,政府允许医院在进价基础上加15%的药品差价来弥补亏空;金蘅源方面则一言不发。后来,原告张某的辩护律师在庭上辩护,中山三院售价偏高,因为国家政策允许医院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收15%售出,但是中山三院的售价明显已经高于15%,达到28%。   业内人士建议按照获利的多少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不赞同,认为还是应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责任判定。   “齐二药”受害人律师团代表、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管是‘齐二药’,还是欣弗等事件,受害人都是最苦的,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不仅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更希望建立一套对违法造假企业的惩罚性赔偿机制”。在“齐二药”事件后,陈北元和另外4名律师一道上书全国人大,要求我国加快“惩罚性赔偿”的相关立法。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